年初在龙凤御花园订的房子,签合同前,售楼部人员问我征信有没有问题,我如实说之前有助学贷款,毕业后逾期了三个月,2015年3月份已经全部还清,他们也没说啥,就让我准备面签的各种材料,今年4月12号从外地回去到伊川工行去面签时,银行工作人员说我征信不行,逾期3个月,不能贷款,售楼部说让我换外名字,用我媳妇的名字贷款,我也同意了,但4月18号说手续办不下来,要我退房。退房也可以啊,但是他们说让我去房管所把备的案撤了,然后等他们把这房子卖出去再把首付款给我。请问伊川县龙凤御花园的这种做法有什么依据?凭什么拿着我的钱不给我?征信不行是我的问题,但他们是干什么的?也不懂吗?何况我并没有隐瞒我的实际情况,如实告知他们。我是刚需一族,买房子结婚用的,现在这房子买不成了,他们拿着我的钱还不给我,看好别的房子我的首付款从哪来?一直等着他们?我凭什么信任这种开发商?他们有什么理由托到房子卖出去再把首付款退给我?之前就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才走的助学贷款,现在刚毕业几年,买房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攒下的,这种开发商凭什么干这种既不合情理又不合法的事?望各位领导还我一个公道,不胜感激!
回复部门:伊川县 2018-04-20 16:30:27
网友您好: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,如需退房可以按照退房约定进行解决。伊川县住建局 2018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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